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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体育局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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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28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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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体育局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下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领导班子和负责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在全局系统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现促进体育事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融合和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委《关于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证“两个率先”顺利实现的决定》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本单位、本处室的全盘工作之中,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党的执政能力的科学内涵,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积极组织、参加本处室、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做好责任分解,认真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各岗位、各环节的职责,加强全过程控制,促进工作标准化、程序化,形成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格局。
四、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涣散;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脱离群众。
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前,建立和完善教育防范机制,抓住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个关键,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健全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六、强化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履行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监督职责,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要保持反腐败工作的连续性,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
七、坚决执行苏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苏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禁酒的规定》、《关于严禁全市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规定》及《苏州市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苏州市体育局关于2005年贯彻落实“三禁规定”的意见》。
八、认真抓好本单位、本部门思想作风建设。结合工作特点和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坚持依法管理,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以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不发生吃拿卡要等问题。
九、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执行《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苏办发[2003]3号)》和《苏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的,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既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着力治本、预防腐败。
十、按照《苏州市体育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苏体党组[2003]1号》的各项要求狠抓落实,积极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其他相关工作,发现违纪线索及时报告。
(乌云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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