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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二级裁判员申请受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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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30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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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依据苏州市人民政府[2004]103号文件《关于公布苏州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及实施的行政项目的通知》,二级裁判员申报已列入行政许可项目。现将具体申报办法公布如下:
一、 申请二级裁判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两年以上执裁经历;
2、符合国家各单项运动项目年龄的规定;
3、通过考核(理论、实践)成绩优秀者。
二、 申请二级裁判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表,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所属市(县)、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裁判培训班考试成绩证明;
4、本人二寸彩照2张;
三、二级裁判员证书的发放:
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符合规定予以受理,十日内经本行政机关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裁判员二级证书;不予行政许可的及时说明理由,并告之申请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苏州市体育局
二OO四年十二月
二级裁判员技术等级
许可主体:苏州市体育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
申报材料:
1、申报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裁判培训班考试成绩证明;
4、本人二寸彩照2张。
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发证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68627690 投诉电话:68628999
68624136
(乌云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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