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虎丘区教育文教局
(2006-1-4 10:46)
单位类别:政府工作部门
单位职能: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文化、体育的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文化、体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草拟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政策。 
2、研究全区基础教育和文化体育的发展战略思路,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教育、文化体制及办学体制的改革。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基础教育和文体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执行有关教育、文体经费的政策和学校收费政策,并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编制教育、文体经费的预算和决算,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文体经费,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境外)对我区教育文体事业的援助;负责对下属单位经费的审计监督。 
4、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和扫盲等工作,配合政府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负责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 
5、配合市教育局做好民办小学的审核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的注册验收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其他单位幼儿园教育业务的指导;配合市教育局对辖区内各类幼儿园进行评估、定级。 
6、实施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指导并实施文化体育事业的产业化。 
7、指导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 
8、指导学校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和指导学校和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统战和稳定工作。 
9、负责学校和直属单位党的纪委检查和监察工作。 
10、规划和指导全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11、统筹规划并实施全区教育文体系统干部和职工队伍的建设工作,努力培养各类人才。组织指导全区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实施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文体系统的人事管理及劳动工资工作;配合市教育局做好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教育、文化、体育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 
12、划分本行政区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施教区范围;负责全区学校(幼儿园)的招生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事项。 
13、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配合市教育局做好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14、规划指导并推进教育教学的科学研究工作,推广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推动教育信息化的进程。 
15、统筹规划学校教育装备建设工作,对全区校舍、土地等教育资产实行监管。 
16、建立健全群众文化体育工作的“三级组织网络”,管理和组织全区文化体育和各类社团组织及文体交流工作,积极发展社区文化体育事业。 
 17、组织全区性的大型文体活动,指导生产艺术精品,推荐优秀运动员;推动文化馆、图书馆的发展,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设施的建设;发掘、保护传统文化、体育遗产,弘扬优秀文化体育传统。 
18、做好全区文物的调查、登记、保护、管理工作。 
19、落实文化、体育市场的二级管理的职能,对本区的文化、体育市场进行管理和稽查,净化文化体育环境,保障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的文明。 
2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负责人:顾彩亚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68251888—1136,传真电话68250656
通信地址苏州市运河路8号
邮政编码215009

 
(乌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