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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
(2006-11-21 11:18)
    “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是苏州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苏州体育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统筹规划“十一五”期间全市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任务,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苏州体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苏州体育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提高人民健康素质、率先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为根本目标,深入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体育工作,率先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的决定》,大力实施“科教兴体、人才带动,依靠社会、民办体育,市县联动、共同发展”三大战略,坚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协调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团结拼搏,做大做优做强苏州体育,为苏州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苏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十一五”期间苏州体育的发展目标
    在“十五”期间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上,经过五年的努力,全面提升苏州体育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群众体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竞技体育实力进一步增强,体育产业成为服务业新的增长点,体育科教水平不断攀升,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更趋合理,体育社会化、市场化、组织化程度不断深入,体育人才队伍结构更加优化,体育法制建设逐步健全,体育强市建设步伐加快,率先在全省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具体目标是:
    ——群众体育。社会的体育意识不断增强,体育人口达51%,人民身体素质达到全省乃至全国先进水平,国民体质合格率位居全省前列。组织化程度不断提升,市、县级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体育组织网络逐步健全,各级各类群众性体育组织每年增加。科学健身知识不断普及,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5名。活动场地不断增加,市区每个街道、市(县)每个乡镇均建有全民健身工程;除受场地限制外,城市社区(居委会)全民健身点覆盖率达100%,全市各行政村均建有全民健身设施。活动形式不断创新,“环太湖体育圈”苏州市全民健身活动基地和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成为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景观、休闲体育”新模式。
    ——竞技体育。在2008年奥运会,2006年、2010年亚运会和2009年全运会上,有一批苏州籍运动员参加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在第十六届、第十七届省运会上,苏州体育代表团金牌、总分均位居全省前列。
    突出优势项目,优化市区和市(县)项目布局,健全三级人才训练网络,全市二级以上运动员人数与参加业余训练人数比例≥10%,向省以上优秀运动队输送体育后备人才居全省前列。教练员接受高等教育人数比例≥90%,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培养一支高水平裁判员队伍。新增一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新校建成集训练、科研、医疗、教学为一体的具有高等学历建制的苏州市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产业。形成以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娱乐、体育彩票销售等为主体,结构较为合理、项目较为齐全、管理较为规范的体育市场运行体系。体育彩票发行总额增长20%,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1.5%左右,人均体育消费占人均收入的比例≥1.5%。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打造中国苏州轮滑世界杯环太湖马拉松赛等具有影响力的国内外品牌体育比赛。
    ——体育场馆。加大投入,科学规划,完善市、县级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体育设施,加快常熟、昆山和吴江市体育中心建设。建成市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将运河公园改造成以非奥运项目及户外运动为主的体育主题公园,将老城区体育馆、体育场及周边体育设施改造成集体育竞赛、体育健身、运动休闲、体育用品销售为一体的市民健身活动中心。全市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达2.2m2。
    ——体育法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苏州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等体育法律法规,制定《苏州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进一步健全我市体育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体育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体系。
    ——体育科教。加强体育科研机构建设,建成全省先进的体育运动生理生化实验室、力量训练室、运动理疗室和国民体质监测室。围绕科学锻炼、运动选材、训练监控、营养恢复等课题,加大科研投入,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形成依靠科技促发展的氛围。建设一支服务于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的科技人员队伍。依托教育行政部门,形成布局合理、学科配套、学历教育机制完备、教师队伍整齐的体育教育体系,体育教育水平位居全省前列。构建纵(市和县级市、区)、横(局机关和局下属单位)网络信息平台,加快体育管理、科研、训练软件的研发和应用。
    ——体育社团。加快体育社会化建设步伐,5市(县)全部建立、7个区基本建立体育总会。全市各类体育社团数量达120个以上,会员人数3万人以上(其中市属体育社团不少于35个,会员人数2万人以上)。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体育俱乐部)总数不少于50个。市属各类体育社团(俱乐部)每年组织和参加各类活动400项次以上,参与人次15万以上。
    三、苏州体育事业“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牢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推动体育产业和设施建设齐头并进,促进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紧密结合。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提高发展质量,努力开创新时期苏州体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身体素质
    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第二期工程第二阶段(2006~2010年)建设,构建面向大众的全民健身体系。加快发展以乡镇体育为重点的农村体育、社区体育为重点的城市体育、学校体育为重点的青少年体育,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主导、群众主动参与”的群众体育工作新局面。
    完善全民健身体系。构建完善的市、县级市(区)和镇(街道)三级全民健身网络和管理体系,提高全民健身组织化程度。建立健全各类体育协会、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等体育组织,科学引导,规范管理,有序发展。按照亲民、便民、利民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增加投入,不断扩大全民健身设施数量。建设重点向乡镇、街道等基层倾斜,逐年提高健身设施人口、地域的覆盖率。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实施“千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农村基层文体设施条件,实现村村建有一片篮球场、两张乒乓球桌(台)、一个室内健身活动室、一条健身路径。各乡镇文体站建设率达100%。坚持市县区联动,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民健身月和全民健身日活动,逐步形成全民参与、具有本地特色的“苏州体育节”。开展家庭趣味体育比赛、楼群运动会、万人农民篮球赛等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提高群体活动的参与度。广泛开展体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在社区文体建设、素质教育、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打造群众体育品牌。一是做大“环太湖体育圈”。结合苏州休闲度假城市、健康城市建设,把“环太湖体育圈”苏州市全民健身活动基地建成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具有太湖山水特色和人文景观特点的,集运动休闲、体育旅游、观光度假为一体的“景观体育”胜地,形成品牌效应。二是做优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充分发挥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国“十佳优秀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龙头作用,不断吸收新的定点健身场馆,扩大服务网络,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环境,努力建成全省乃至全国的示范性健身场所。积极引导市民持“阳光—健身卡”参加健身消费,形成体育健身服务的苏州模式。三是做强“特色体育”。不断丰富“特色体育”内涵,完善考评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稳步扩展特色体育乡镇、特色体育学校数量,积极开展特色体育社区评选活动,形成“乡镇、学校、社区”并重的特色体育体系。
    引导市民科学健身。大力倡导“投资运动,科学健身,回报健康”的健身理念,不断加大体育科普宣传力度。通过现场咨询、活动展示、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将科学健身知识普及到社区、乡镇和学校、工厂等基层单位。进一步提升国民体质监测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提供科学的健身处方,每年公布《苏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公报》,对市民体质变化情况进行科学评价。重视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并充分发挥作用。积极组织推广大众广播体操、健身秧歌等深受群众喜爱、易普及的体育健身项目,大力扶持、发展民间传统体育项目,满足市民多元化的健身需求。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认真开展青少年、职工、农民、老年人及妇女健身活动,关心支持残疾人体育和少数民族体育。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强健身气功的推广和管理。
    (二)提高竞技水平,增强夺金实力
    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全面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坚持以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工作重点,围绕省运会、全运会、亚运会、奥运会等届运会周期,加大人才输送力度。全市常年参加业余训练人数1000人以上。突出与扩大优势项目,确保在全省的领先地位,苏州籍运动员获全国及全国以上体育比赛冠军达50人次。不断提高运动训练的科学化程度,加快训、科、医、管一体化进程,推动竞技体育科学发展。
    建立科学的训练体制、机制。紧紧围绕培养体育后备人才重点,坚持效率原则,突出重点,强化基础,优化项目结构,科学调整项目布局,走集约发展的精兵之路。引入、完善竞争机制、风险机制、激励机制,在运动队中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强化运动员注册、资格审查等制度,创造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充分发挥市级竞赛的杠杆作用。紧紧围绕“奥运争光计划”,构建合理的项目布局,逐步形成以田径、举重、体操、羽毛球、自行车、皮赛艇等奥运重点项目为主的优势项目,同时确立一批潜优势项目。坚持以市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为重点,以省级单项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为基础,加强和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项目衔接,建立完备的三级运动训练网络。积极探索新时期竞技体育发展的新路子,鼓励社会、学校和个人兴办或联办运动队,不断拓宽、增强运动训练工作的路子和支持力度。
提高运动训练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体育科研人才队伍、学术理论研究、先进设备仪器等优势,促进科学技术与运动训练的紧密结合。坚持科技兴体,倡导科技创新,开展科研攻关,加快推进“训、科、医、管”一体化进程。深入研究运动训练规律,不断改进训练手段和方法,努力提高运动训练的科技含量。重视业余训练成才率,坚持科学选项、科学选材、科学训练、科学管理,加大向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输送人才的力度,输送人数达120人。按照标准,积极做好申办创建工作,努力将苏州市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国家级重点体育运动学校,全市建好2~3个全国奥运后备人才基地和10个省级单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加快训练设施建设和改造,市区形成一大(苏州市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四特(工业园区水上训练基地、高新区自行车训练基地、运河公园轮滑训练基地、老城区儿童体育训练基地)的体育运动训练新格局。
    坚持体教结合、市县联动。继续实施市县区联动战略,加强市(县)、区体校、体育项目传统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进一步夯实业余训练基础,“十一五”期间建成18个省级、70个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不断深化体教结合,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优化文化教育和运动训练条件,推动素质教育和运动训练紧密结合,完善运动员就(升)学、升级优惠政策等激励机制。充分利用重点中学的资源优势,形成责任共担、义务共尽、利益共享、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构建运动员学历教育机制,逐步加大同苏州大学等高校的合作,积极为优秀运动员接受高等教育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运动队文化教育和保障体系。通过多种途径为运动员学历教育和技能教育创造条件,提高文化水平,增强就业能力,加强和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做好运动员的劳动、医疗和退役安置等保障工作。加强市县区联动,逐步完善体育人才选拔、培养、输送等激励机制,鼓励市运动队县办,鼓励市(县)、区直接输送,充分调动各级业余训练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保持非奥运体育项目的优势,积极推动体育项目进课堂,成为学校科普教育、特色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拓宽市场渠道,加快体育产业发展
    坚持“以体为本,全面发展”的原则,加速体育产业量和质的全面提升,形成多业并举、结构合理、规范发展的体育产业体系。紧抓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机遇,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靠市场培育资源,逐步建立开放透明、良性运行、公平竞争的体育市场环境,形成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技能人才、体育中介、体育场馆服务、体育彩票等为主要内容的体育现代服务业,努力培育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新兴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
    加紧开发体育竞赛市场。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硬件资源、经营人才资源和管理运作经验,实行市区和市(县、区)联动,共同运作大型体育赛事,形成承办高水平体育赛事的整体优势,提高赛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施错位发展,承办国际国内知名品牌赛事,积极打造苏州城市体育名片,进一步扩大苏州国际知名度。通过冠名、赞助等形式,拓展筹资渠道,有力补充办赛资金,承办好2006年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2006~2008年中国苏州轮滑世界杯环太湖马拉松赛、2006年第15届世界杯跳水比赛和第22届全球华人篮球邀请赛等重大赛事。充分利用国内外知名品牌赛事对旅游交通业、餐饮业、商贸业等带动作用,成为促进全市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遵循市场规律,遵从群众需求,细分消费结构,加快培育体育健身指导、科学健身咨询、运动康复医疗等现代体育服务业市场。积极探索苏州体育职业化路子,采用引进或自我组队方式,建立全国体育职业联赛苏州主场,满足群众观赏高水平职业赛事的需求。举办好市第十二届运动会。
    加强体育彩票发行和管理。高度重视体育彩票发行工作的基础建设,在新增销售站点的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标准化建设,形成规范的体育彩票销售市场。加强专管员队伍建设,提高销售队伍素质。引入竞争机制,健全工作考核和奖励机制,促进各销售站点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采用多种形式,精心策划,加大宣传力度,丰富营销手段,树立体育彩票品牌形象。及早推行在线即开型彩票、视频彩票以及手机投注、网上投注,重视体育彩票衍生产品的开发与利用,努力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强体育彩票基金管理,确保现有基金保值增值,成为体育事业发展资金的有力补充。不断完善体育彩票管理制度,加强政策监管,确保运营安全,促使体育彩票健康发展。
    加速提升体育产业水平。坚持“以体为本,多业并举”方针,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和多样化体育服务,完善市场运作机制,加速改革创新步伐,提高体育服务能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整合体育场馆资源,充分发挥好市和县级市两级体育中心公共体育设施功能和产业发展的带头示范作用。深入挖掘体育的无形资产和人文资源,精心组织策划,提高整体开发水平和效益,使之成为体育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体育服务业,鼓励企业和个人对体育事业,特别是对群众体育活动、体育赛事和相关体育公益活动、体育社会团体的捐赠和赞助,不断增强体育产业发展活力。加强对体育市场的管理、引导和培育,不断完善体育管理法律、法规,强化执法监督,促进全市体育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四)提升功能效率,推进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市区及各市(县、区)政府继续加大投入,不断改善体育场馆条件。市区和5个县级市、吴中区的体育中心完善配套设施,升级场馆功能,进一步提高市区和市(县)体育中心的综合集聚功能。加快训练设施与农村、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力度,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
改革完善体育场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体育场馆资源的综合开发和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市体育中心硬件配套、交通便利、运营经验等资源优势,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健身锻炼和竞技比赛为主,集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体育活动主阵地,全面提升综合利用效率。按照承办国际大赛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在已建成的市体育中心和部分市(县)体育中心等体育设施高平台的基础上,加快建设市(县、区)级配套的综合性体育设施。常熟市、昆山市、吴江市完成新体育中心建设,吴中区、平江区、金阊区、工业园区建成相应规模的综合性体育场馆。平江新城规划中列入区级公共体育场馆建设项目。加快建设和改造市和市(县、区)训练场馆设施,进一步改善业余训练条件。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资金扶持力度,加强新建居住小区健身设施的规划、监督和管理,老新村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体育健身设施,为群众方便、就近参与健身创造条件。
    结合市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老城区体育场馆改造,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合理布局,全面改造升级老城区体育场馆设施条件。将老城区体育馆、体育场及市体育运动学校等周边体育设施打造成集体育竞赛、体育健身、运动休闲、体育用品销售等为一体的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调整非奥运训练项目布局,将运河公园建成以轮滑等时尚运动,攀岩等极限运动,空海模、无线电测向、定向等科技运动,棋类等益智运动为主的体育主题公园。
    (五)实施科教兴体战略,提高体育科教水平
坚持体育科学研究与体育工作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发挥体育科技工作的先导作用和保障作用,切实提高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设施建设等领域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体育事业发展的水平和速度。不断加大投入,添置现代化体育科研仪器设备,改进科研方法,完善运动员科学选材网,着力构建训、科、医、管一体化的科技服务体系,不断提高运动训练的科技含量。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普及科学健身知识,研究苏州市民体质状况,建立科学的市民体质评价体系和科学健身指导体系,全面提高市民体育健身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市体育科学学会导向作用,依靠高校等体育科研力量,加强理论研究、科技攻关,发现和培养一批科研人才,取得一批科研成果,推动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的有机结合。市体育成人教育中心进一步加强和高校的合作,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开展以学历教育、职业资格教育、专项技能教育等为主的教学工作,培养各类体育专门人才。市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提高综合办学能力,不断推进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提升苏州体育教育整体水平。
    (六)加强体育社团组织建设,推动体育社会化进程
    按照体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体育总会的作用,不断增强体育社团的社会功能。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积极倡导“社会体育社会兴办,全民健身全民参与”,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事业。
面向社会,依法健全体制机制。鼓励和扶持体育社团向民办体育的方向自主发展,改进和完善体育社团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坚持面向社会,广泛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加入体育社团组织机构。到2010年,市属体育社团的负责人由社会人士担任达70%以上,有30%的市属体育社团将成为拥有分支机构、俱乐部、业余运动队等实体的独立法人机构。积极探索新型体育社团发展机制,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体育社团诚信自律评估体系。
    依托社会,加快实施“五个一”工程。引导和支持市属体育社团发展好一支会员队伍(1000人以上),打造好一个实体(体育俱乐部或业余运动队),创办好一个活动基地(会所或场馆),建立好一项体育发展基金(10万元以上),培育好一项特色体育品牌活动,不断提升体育社团的整体实力及公信度,拓展体育社团的工作面和影响力。
    四、苏州体育事业“十一五”期间的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体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政府任期考核目标。增加资金投入,把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体育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加大政策扶持,加强舆论引导,促进体育事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深化体育改革。坚持立足广大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在群体活动的组织形式、参与方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不断改革与创新,加快推进体育社会化、生活化、品牌化进程,大力营造政府倡导、社会主导、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结合新一周期届运会和市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坚持规模效益和精品效益并举,不断完善体育后备人才训练、竞赛及训练单位负责人和教练员考核、激励机制,深化内部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公平竞争、奖惩分明、拼搏向上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以建立规范有序的体育市场体系为目标,深化体制改革,转换运作机制,促进体育产业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加强体育市场的管理和引导,建立开放透明、良性运行、公平竞争的体育市场环境,不断增强体育产业发展的活力和后劲。进一步整合全市的体育场馆资源,坚持开发体育有形资产与开发无资产相结合,实现整体化运作,集约化经营,现代化管理,全面提升体育现代服务业的整体水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体育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不断强化体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体育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放宽体育市场准入,支持各类资本和要素进入体育经营领域,营造社会力量积极办体育的良好氛围。
    坚持依法治体。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苏州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强省建设的决定》和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体育工作,率先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的决定》。加快体育法治化建设进程,在完成《苏州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的同时,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的要求,改革体育行政管理体制,强化依法行政。建立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积极营造良好的体育法制环境。认真做好体育安全、体育服务标准、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等市场准入工作,维护体育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善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6个项目行政审批的工作规程及审批程序,依法行政。
    重视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服务宗旨,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形象。深入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招投标、民主决策、纳税人评议行风政风等制度,增强制度约束,形成长效机制,建立一支高效廉洁、勤政为民的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人才教育、培训、管理、使用等机制,坚持岗位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积极培养复合型、创新型和高技能型人才,大幅提升各类人才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坚持按需出发,走精兵之路,注重引进和自我培养相结合,大力引进紧缺人才、优秀人才。加强人才资源积累,完善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综合素质。推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完善公推公选、竞争上岗、优胜劣汰、轮岗交流等选才用人机制。大力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培育一批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练员、运动员等优秀体育专业人才队伍。
    提高信息水平。充分认识体育宣传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不断加大体育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全民健身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人人关注、关心、支持体育的良好局面。坚持正面宣传和正确舆论引导,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加大信息化建设的硬件投入,提高全市体育系统的信息化程度,完善顺畅的信息流转渠道。全面推进无纸化办公,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完成市体育中心及周边体育局下属单位的局域网建设,高标准建设好市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网络系统,全面实现体育系统公文流转电子化。研发应用体育训练管理、竞赛管理、运动员管理等系统软件,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等信息库建设。《苏州体育信息网》内容不断丰富,建成以体育新闻发布、政务公开、体育资料查询、健身知识介绍等为主要内容、有较高知名度的苏州体育门户网站。各市(县、区)体育行政部门均建立网站,不断提高体育网站的浏览量和社会影响力。
    拓展体育交流。坚持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在巩固原有体育友好交流的基础上,建立多种方式的国内、国际体育交流,拓展、建立与苏州友好城市的体育交流关系,学习借鉴国内外发展体育事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积极稳妥地开展与台湾地区的体育交流,增进同胞之间的情谊,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为祖国统一作出应有的贡献。


 
(乌云编辑)

 
 
 
主办:苏州市体育局
地址:苏州市五卅路149号 电话:0512-65227806 传真:0512-65241857
邮编:215006 联系人:安先生、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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