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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以国家《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在我市体育系统中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苏州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苏州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也更加深入人心,全市体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体育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适应新时期法制宣传工作的新要求,推动我市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保障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市政府转发《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计划》的通知精神,以及国家体育总局转发的《关于在体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进程,为“加快推进体育基本现代化、建设体育强市”的目标,大力实施三大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适应苏州体育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加快推进体育基本现代化、建设体育强市”目标的现实需要,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体育战线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和各单位依法治体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市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和要求,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为苏州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体育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要从体育工作的实际和体育队伍的特点出发,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根本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我市体育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观念。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要结合我市体育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特别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苏州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苏州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等重点体育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体育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扩大体育法规知识的社会影响,为备战省运会、全运会、迎接北京奥运会、推动体育事业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三)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在积极策划、组织体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重点做好印制普法教材、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开辟法制学习园地、创建法制宣传网页等日常普法工作,大力开展经常性法制学习教育活动,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四)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体。继续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开展我市体育系统依法治体工作。要建立和完善体育行政执法体系和工作制度,加快推进体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努力提高苏州体育系统法制化管理水平。
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体育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加强法制宣传。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为全市体育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一)体育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宪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深入学习各种普法教材,及时了解并掌握体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增强体育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体。
(二)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工作部门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理念,强化依法管理体育工作的观念,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执政能力。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三)体育行政部门的机关工作人员要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机关和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时,要注重测试应试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继续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中,要逐步加强对有关法律知识的考试和考核,增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制学习的效果。
(四)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宪法》、学习《体育法》和《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运动员、教练员的特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上半年。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局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市体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领导和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摆上议事日程,并列入工作计划。要健全各级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加强全市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保障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在继续巩固传统宣传教育方式基础上,建立法制宣传橱窗、法制宣传长廊、公益广告牌以及电子显示屏、体育网站等,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同时结合实际,积极借助大型赛事和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周等活动的社会效应,开展丰富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
(五)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沟通机制。全市体育系统普法工作机构要加强沟通,拓宽信息渠道。要及时将新措施、新做法向局“五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办公室通报,使全市体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体,推动我市“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体育局摘自法制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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